为了加强教师的使用和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环境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一、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公共场所,凡在教师中学习的学生有使用和维护教室里一切设施的权利和义务。
二、 保持教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打闹、玩球技做有碍他人学习的任何事情。
三、 教室内五不准: 1. 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吐痰。 2. 不准在教室内乱贴、乱画。 3. 不准乱扔瓜果皮核、致谢。 4. 不准私自搬动、拆卸、刻画桌椅。 5. 不准在课桌上安装锁头
四、 专用教室要由使用班级安排值日或值周,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
五、 爱护教室内照明设备、电教设备,随时关灯,注意节电。
六、 爱护门窗玻璃,开窗挂钩,离屋关窗。
七、 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安排使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私自将教室占有和租借他人 。
八、 教室内的设备和周围环境由校教学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清扫、管理和维修。
九、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纪律处分。 一九七八年三月制定 二零零二年八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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