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千优寝室”创建与评选实施办法》的精神,制定有关评选要求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寝室卫生检查成绩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2、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向上,努力学习,有良好的寝室文化和学习风气;
3、寝室成员能够在学习上相互促进,生活中相互关心,自觉、主动帮助在学习、心理和家庭经济等方面有困难的同学解决和克服困难;
4、寝室成员没有使用违禁电器和用品等违纪行为,未受过校纪处分。
(二)评选办法:
1、“千优寝室”在达到文明寝室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千优寝室”名额分配请见附件(2008-2009学年各院系千优寝室数分配表)。
3、院系评比阶段:
时间: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9日,评选可根据寝室特点评为“卫生优”、“学习优”、“秩序优”和“团结优”。
4、院系上报的“千优寝室”,经审核之后,将在网上公布。
(三)奖励办法:
颁发“千优寝室”奖品。
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