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现启动2026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奖项 | 参评对象 | 评选方式 | 人数 | 奖学金金额 |
小米奖学金 | 硕士研究生 | 学院等额评选 | 1 | 5000 |
小米助学金 | 硕士研究生 | 学院等额评选 | 1 | 5000 |
燕宝奖学金 |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 学院等额评选 | 3 | 10000 |
二、参评资格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参评资格,此外参评人需在2025-2026学年度获评“优秀研究生”或“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称号”。
三、评选条件
(一)小米奖学金
1.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硕士研究生;
2.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研究生前30%;
3.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4.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6.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二)小米助学金
1.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硕士研究生;
2.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研究生前30%;
3.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4.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5.上一学年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6.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三)燕宝奖学金
1.奖励综合素质测评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
2.学业优异,综合素质优秀;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研究生科研态度端正,评奖年度取得下列成果者优先: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4)在已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四)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不能兼得(屈伯川奖学金专门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可以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五)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奖学金;
三、评审办法
评审计算方法参照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进行评审,专项奖学金参评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为止。
四、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提交材料内容:
1、附件1-2:综合积分计算表(文件备注评审奖项名称);
2、个人成绩单(直接登录系统打印,不可更改);
3、志愿服务时长截图;
4、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团支部突出贡献加分,未提供者不加分);
5、个人录用论文录用通知(导师签字原件)及论文首页,需圈出学生作者;若论文为企业项目资助取得成果,需圈出校内作者;
6、其他证明材料(须有证明人签字,参加学生活动除外)。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0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nyipingjiang@163.com,邮件及材料名称以“奖项名称-姓名-学号”命名,纸质版交至建馆201-1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学院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若需要进行答辩环节的评审,则需要确定不少于学院名额1.2倍数量的硕士生参加复评环节。
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