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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建筑学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1-06-03  点击:[]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建筑学工程硕士
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的前身为建筑系成立于1984年。学院现有四个系:建筑系、城市规划系、艺术系和工业设计系;设有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本科专业。建筑学专业是国家首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本科示范性专业,并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优秀评估,城市规划专业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学院拥有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是全国12所具有建筑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等学校之一;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学科博士点为辽宁省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9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6人,教授15人,副教授18人。现有在校本科生845人,硕士研究生199人和博士研究生26人。
学院在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国内综合评价中位于前列,吸引了大量的国外专家和机构来院进行合作交流。
二、招生领域及招生名额
我院在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领域内招生,没有名额限制。
.培养目标
掌握建筑设计方法和理论、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理论;了解近现代建筑历史与理论、美学理论、行为心理理论、建筑内外环境相关理论;掌握相关建筑科学、技术知识和法规;熟悉建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管理有关知识;具有独立从事中等复杂程度实际工程的建筑设计能力、组织协调相关专业的工作能力,以及从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相关课题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四、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分为工程设计类和研究类。论文选题内容宜与实际相结合,或选择中等复杂程度的实际工程设计,并综合运用各学科的理论知识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论文可以是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实际工程项目的设计与相关研究,也可以是相关设计理论、方法研究等。
五、招收对象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及具体要求可在“学位网”相关栏目查询。未进行网报者,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缴纳报名费。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对资格不能确认者,要求到权威部门进行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可以在辽宁省大连市参加考试,也可以在本单位所在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但在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经我校同意后,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到考试所在的省指定的报名点照相。
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7月中旬。现场确认地点:待定。请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网站http://gs.上的通知。
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
六、考试与录取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英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部分45分钟,请考生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综合测试,择优录取。
GCT考试定于2011年10月30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由辽宁省招考办统一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综合测试定于12月中旬。请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网站http://gs.的通知。
七、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
根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制订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按本工程领域并结合专业具体需要设置。
2011年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单位
18
学分
公共基础课
40120001
自然辩证法
2
32
人文学院
40140001
英语
4
80
外语学院
40010003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16
人文学院
22160049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32
建艺学院
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21160012
建筑历史与理论
2
32
建艺学院
21160015
城市设计理论
2
32
建艺学院
21160039
建筑设计(一)或规划设计(一)
3
60
建艺学院
41060030
文献综述报告
1
16
建艺学院
41060031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1
建艺学院
13
221600141
城市形态
1
16
建艺学院
221600461
城市交通
1
16
建艺学院
221600121
环境行为理论
1
16
建艺学院
22160032
建筑空间设计学
2
32
建艺学院
22160060
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
1
16
建艺学院
12160013
可持续建筑
2
32
建艺学院
22160043
建筑文化论
1
16
建艺学院
221600581
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
1
16
建艺学院
221600601
绿色交通体系的策略与方法
1
16
建艺学院
221600551
城市概念规划理论与方法
1
16
建艺学院
221600571
区域规划原理与方法
1
16
建艺学院

总学分要求:31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3学分
八、学制与学习方式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根据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和学员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
九、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33学分以上),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各院系分学位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由大连理工大学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411-84706071
联系地点: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主楼西侧楼316室。
人:王老师
址:http://gs.
电子信箱:yjsyzyxw@
通信地址:辽宁大连凌工路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邮政编码:116024
建筑与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411-8470853084706431
电子信箱:Hubox@
联系地点:建筑学院办公室,建馆205
联系人:胡沈健1313001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