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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推免】建筑与艺术学院2015年推免办法

2014-09-17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根据建筑与艺术学院的具体情况,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此办法。
一、接收原则与要求
1、我院根据科学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考核,及时审核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根据推免生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类别。
2、推免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并参加招生单位的考核,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未确认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院的拟录取资格。
3、我院优先接收“985”、“211” 以及专业评估通过的高校推免生。
二、接受类别
推免生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自行选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类别。
所有推免生在录取后不得更改学位类别。
三、申请报名及复试时间
今年我校接收推免生报名工作分预报名和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阶段(9月17日至9月25日)
我校将于9月17日开通“大连理工大学接受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网址:)
凡取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愿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含本校、外校),请于9月25日前登陆该系统进行预报名。注册成功后需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学院及专业。成功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给出一个申请编号,请各位推免生牢记申请编号,再次登录时以此号为用户名,二代身份证号为密码登录系统。
预报名需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1份,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各自复印件;
(3).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2、报名阶段(9月25日至10月24日)
所有在“大连理工大学接受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上填报信息的推免生,仍然需要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上按流程填报推免信息以及报考单位等。推免生接收条件请参照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我院将及时受理并通知考生复试时间。
五、复试时间及办法
1、复试时间:第一阶段复试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第二阶段复试时间:10月20日-10月24日
(上述阶段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由于可接受的推免名额有限,复试录满后即停止接收申请。
2、复试办法:笔试与面试
笔试为表现设计能力的快速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环境艺术,加试6小时快题;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加试3小时快题)
面试需有1-3或1-4年级的设计作业电子文件展示,并回答相关专业问题。
3、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纸质版):
(1).《 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1份,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各自复印件。
(3). 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4). 1-3或1-4年级的个人作品集A4文本1本。
六、除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做出的特殊要求外,其他均按照学校下发文件精神执行。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