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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19-09-17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20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建筑与艺术学院学院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代码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130400

美术学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085100

建筑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

085300

城市规划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

135108

艺术设计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申请我校:

方式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并参加我校学术夏令营(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的申请者,须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于923日前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学院办公室路老师(Tel0411-84708530E-maillulianjun@)。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告知学院的夏令营营员务必在92814点以前报名,并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报名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待录取确认者,夏令营优惠政策无效。

注:参加学院学术夏令营考核结果为合格者,不再进行面试。

方式二:申报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的申请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申请信息经学院审核合格(预报名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99日,截止时间之后,学院不予审核),须参加925日学院组织的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同学加QQ群:589429583,申请入群时备注为姓名+申请专业,并事先联系确定导师。面试合格后,申请者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学院将按专业根据名额以及复试排名,对已有导师同意接收的同学按专业依次录取,面试合格者须在9298点前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者,取消录取资格。

方式三: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的申请者,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申报我校。报名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学院在系统中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复试资格。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其拟录取资格,并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拟录取通知,申请者应在24小时内完成拟录取确认。对于未及时确认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分批次审核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考核时间及方式

1、报到时间:2019924日(周二) 16:00

2、报到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208)

3、考核时间:2019925日(周三) 8:30

4、考核方式:面试

5、面试内容:

请将以下材料制作成JPG格式的汇报材料,面试自述时间为6分钟。

1)基本信息:姓名、专业、学制、毕业院校;

2)本科成绩单(综合成绩及专业课成绩排名,须加盖院系公章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一至五(四)年级各学期所有的设计课作业原图电子文件(非重新排版后的文件)

4设计竞赛获奖证明(含发表论文)及作品展示

5)其它获奖证明。

5、申请人考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学生证、身份证及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的复印件;

2)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实践方面突出成绩(获奖证书原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设计与研究能力的代表性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原件等)的材料;

3提交一至五(四)年级各学期所有设计课A4纸质版作业集(须加盖学院公章)一份,报到审阅登记后考生取回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191023日前向我学院路老师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将不予录取。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七、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本科期间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2.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gs.

八、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530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208)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