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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升降档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9-10-17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7级和2018级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等级实施动态调整。

依据《关于做好20172018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19年建艺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

一、调整对象及名额

2017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分开调整。

降档无名额限制,符合研究生院划定的红线即降档。

升档须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后排名,排名靠前的同学将推荐到研究生院审批。

升档名额如下:

学部(院)

三等提升二等

二等提升一等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建艺2017

1

1

1

1

建艺2018

1

5

2

5


2018级专业学位

建筑学

城市规划

三等升二等

4

1

二等升一等

3

2

2018级学术型

设计学、美术学

三等升二等

1

二等升一等

2


二、2017级硕士助学金动态调整方案

12017级升档方案

2017级硕士研究生升档考核综合积分,综合积分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方案》(见附件2)里的规定进行计算。对所有申请人的积分排序(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分开评选),排名靠前者获得升档推荐。对于少数在社会活动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研究生,学校将单独划定名额,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的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2017级参评硕士生参评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891日至接收材料截止日(20191018日)为止。已在2018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再重复利用。

217级降档方案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①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②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③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三、2018级硕士助学金动态调整方案

12018级升档方案

2018级硕士研究生升档考核综合积分,综合积分按照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方案》(见附件2)里的规定进行计算。对所有申请人的积分排序(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分开评选),排名靠前者获得升档推荐。

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的基本条件:

①已完成硕士一年级各学部规定课程的学习,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合格)以上;

②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③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2018级硕士生参评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为止。

22018级降档方案

2018级硕士研究生降档只考核课程成绩。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方案》(见附件2)对学科内所有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所有课程成绩(包括选修和必修)进行统计分析排序,从大到小进行排名,具体降档方案如下:

1)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全部同类型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生和应用型硕士生分别排序)的后30%,则将其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2)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即享受三等助学金并须缴纳学费。

此外,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部()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四、助学金升降档后的具体执行情况

1)助学金升档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650/月调整为800/月;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500/月调整为650/月。

2)助学金降档

 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800/月调整为650/月;

 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650/月调整为500/月。

五、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91018日下午17: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申报同学须填写相应的助学金申报表(见附件3/3’),填写好之后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页面篇幅格式不得窜改,导师手写签字

2. 自助系统打印成绩单一张(2017级)/系统中成绩单截图2018级)

3. 在研期间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论文发表复印件、学科竞赛奖状复印件、参与活动相关证明等)。

说明:

12017级参评硕士生参评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891日至接收材料截止日(20191018日)为止。已在2018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再重复利用。2018级硕士生参评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为止。

2)学院已公示2018级研究生会干部评分表(附件6),2018-2019学年研究生参与各类活动名单公示(附件7)和2018-2019学年研究生体育团体项目及名次证明(附件8),纸质版文件公示在建馆2楼宣传栏处。

4. 学科竞赛评估表(附件4),如参与学科竞赛活动,需填写评估表,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材料认定奖项等级,如不填写该材料一律不予以计算学科竞赛分数。

5. 助学金动态调整综合积分计算表(见附件5/5’),填写综合积分计算表时需按照模板中的格式填写。

6.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助学金申报表、相关作证材料及助学金动态调整综合积分计算表)的压缩文件,注明:助学金调整-三等升二等/二等升一等-专业-学号-姓名。

请申报同学准备好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201-1王加冕老师处,电子版材料递交给相关负责人。

2017级研究生:赵嘉依,邮箱:365023616@qq.com

2018级研究生:王传泽,邮箱:505503118@qq.com

六、评审程序

1、信息公布

各学院面向本学院全体研究生公布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通知、评审办法、评审细则、名额分配等相关信息。

2、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到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20191016日至20191018日为报名时间。

3、学院评审

各学院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所需要进行答辩环节的评审,则需要确定不少于学院助学金升档名额1.2倍数量的硕士生参加复评环节。

对与2017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考核,待自主申报、初评结束后,各学院应组成专家组(不少于7人),统一组织复评答辩。

参与复评答辩的同学需每人准备3分钟PPT,具体参评同学名单,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通知。

评审专家在评审现场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升档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各学院应将答辩时间提前报送至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办公室委派专人随时走访、抽查各学院的助学金动态调整答辩评审情况。

4、名单公示

各学院对本单位助学金升档候选人名单的公示时间不低于3个工作日,学校对全校助学金升档候选人名单的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最终名单。

七、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附则

获得奖助学金等级提升的研究生应继续努力学习,协助导师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