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9〕7号)的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参加校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审。(被推荐的个人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材料评审、答辩评审,评审通过后方为获得奖项)
 
  
   |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类型 | 参评奖励 | 
  
   | 1 | 孙佩锦 | 11616006 | 博士 | 优秀研究生标兵 | 
  
   | 2 | 刘倩 | 21816001 | 硕士 | 优秀研究生标兵 | 
  
   | 3 | 刘倩 | 21816001 | 硕士 | 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 | 
 
如对此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下午15:00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公示截止后名单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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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