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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02-26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建筑与艺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在岗人员:包含事业编、非事业编、合同制、占岗返聘、混岗人员、全职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考核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不进行重复考核。

二、业绩填报方法

参加考核人员需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管理模块进行年度业绩填报,登陆方法:校园门户-办事中心-业务系统-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管理。

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相关数据、信息、总结,并下载打印《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

工作业绩信息系统全年开放,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313日,参加考核人员登陆系统填报各类数据、信息、总结(2022314日至2022320日为审核数据期间,系统对普通用户只保留浏览功能,录入功能暂时关闭,参加考核人员务必在审核期前填报完成当年业绩信息)。年度考核结束以后,审核通过的本年度及以往年度业绩成果数据不可更改。

请各位老师将2021年度全部业绩填入考核系统,后续职称评聘、讲师履职考评、高级职称系列分级考核等都需导出系统的核心业绩表作为依据参考。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人员将根据系统的业绩填报情况,对照《建筑与艺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对教职工考核等次进行评定。

四、考核流程

1.2022313日前登录业绩系统填报各类数据、总结,学院将进行审核;

2.2022314-17日,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A4纸统一打印,左侧页边距不小于2.5cm)至学院办公室208张文处,需手写签字。


附件:建筑与艺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