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及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和《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计算,院系研究生奖励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建筑与艺术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及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初评计算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具体请参看附件!
如对此计算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7日下午15:00前,向各年级助管及辅导员老师反映。
评审结果为“复评答辩”的申请人均需进行复评答辩环节,学院将组成专家组进行公开评审。
答辩时间:2022年10月10日(周一)下午15:30
答辩地点:线上答辩(腾讯会议264-769-392)
答辩时间:自我陈述3分钟+评委提问1分钟
答辩内容:首先对自己的思想道德情况和遵守学术规范情况加以说明,其后介绍自己学业科研及社会活动情况。
①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对参评人选进行排序,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最终得分=初评综合得分×70%+复评答辩评委分数×30%
②博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评委投票选出博士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③推免生评审制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评委投票选出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注1:参与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及推免生评审制国家奖学金复评答辩的同学需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注2:参与复评答辩的同学提前进入会议室等待,答辩时需打开摄像头并共享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