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及在科研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将给予其提升助学金等级的奖励。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研究生奖励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推荐以下研究生参加校专项突出助学金升档评审。(被推荐同学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评审通过后方为获得升档资格)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申报单项 |
1 |
孙思 |
32016012 |
社会实践 |
2 |
黄晶菁 |
22116034 |
社会实践 |
3 |
张琬晴 |
32116079 |
科研创新 |
4 |
姜汀 |
32116078 |
科研创新 |
5 |
桑樱 |
32116064 |
文体活动 |
如对此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上午11:00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公示截止后名单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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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