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College Profile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建筑与艺术学院2022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10-26  点击:[]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现启动2022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学院

奖项

人数

奖学金金额

建筑与艺术学院

小米奖学金

1

5000

建筑与艺术学院

航天科技奖学金(CASC)三等

3

3000


二、评选条件

(一)小米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4、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5、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6、毕业年级优先。

(二)小米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2、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本科生前 15%研究生前 30%

3、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6、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7毕业年级优先


(三)CACS基本条件

1、所学专业为理工科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研究生

2、申请CASC奖学金的学生应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5毕业年级研究生优先考虑。

(四)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屈伯川奖学金专门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可以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五)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奖学金;


三、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1027日上午10: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一)申报小米奖学金

1、申报小米奖学金的同学须如实填写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小米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打印版第一页用于存档,附表双面打印,签名必须手写。

2、申报小米奖学金同学须填写2022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申报小米奖学金的同学须手写留言贴(见附件3),获奖学生自行彩印A4手写写下对上捐赠公司的感谢和敬意纸质版及其扫描版。

4、自助系统打印的成绩单一张。

5、在研期间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论文发表复印件(导师签字)、学科竞赛奖状复印件、参与活动相关证明等)。

6综合积分计算表纸质版(附件4,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模板填写。

7、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成绩单、佐证材料、综合积分计算表)的压缩文件,注明:小米奖学金-专业-学号-姓名。

(二)申报CACS奖学金

1、申报同学须如实填写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CASC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5),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

2、申报同学须填写CASA奖学金获奖推荐人选和CASC助学金资助人选信息一览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

3、申报同学须填写2022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7),一式一份。

4、申报同学须填写《全日制理工科专业优秀学生信息一览表》(见附件8),一式一份。

5留言贴,获奖学生自行彩印A4手写写下对上捐赠公司的感谢和敬意纸质版及其扫描版(附件9);

6、自助系统打印的成绩单一张。

7、在研期间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论文发表复印件(导师签字)、学科竞赛奖状复印件、参与活动相关证明等)。

8综合积分计算表纸质版(附件4,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模板填写。

9、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申请表、统计表、一览表、成绩单、佐证材料、综合积分计算表)的压缩文件,注明:CASC-专业-学号-姓名。


请申报同学准备好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201-1王加冕老师处,电子版材料递交给相关负责人。

博士生、2020级:李竞秋,邮箱:734280342@qq.com

2021级:殷宇昕,邮箱:847986067@qq.com


四、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学部(学院)评比阶段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部(学院)进行公示。具体事宜由各学部(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自行决定。

2、学校评审阶段

各学部(学院)将各类评审结果报至研究生工作处,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