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7号),现启动2020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学院 |
奖项 |
人数 |
奖学金金额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航天科技奖学金(CASC)二等 |
1人 |
5000元 |
二、参评对象
CACS奖学金评选对象指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MBA、MPA、MEM 及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中的非文科的毕业年级,即硕士生三年级(两年制专业为二年级),博士生四年级(直博生五年级)。
三、参评条件
1、符合专项奖学金协议对获奖研究生的要求。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2、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屈伯川奖学金专门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可以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3、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及细则
1、专项奖学金的评审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分配名额、研究生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学部(学院)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颁奖 6 个环节组成。
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按照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试行)》进行。
五、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晚上17: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申报同学须如实填写《CASC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4),该表封面单页打印,内页正反打印,一式一份,签名必须手写。
2、申报同学须填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申报人员统计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
3、申报同学须填写《CASA奖学金获奖推荐人选和CASC助学金资助人选信息一览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
4、自助系统打印的成绩单一张。
5、在研期间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论文发表复印件(导师签字)、学科竞赛奖状复印件、参与活动相关证明等)。
6、综合积分计算表纸质版(附件7),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模板填写。
7、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申请表、统计表、一览表、成绩单、佐证材料、综合积分计算表)的压缩文件,注明:CASC-专业-学号-姓名。
请申报同学准备好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201-1王加冕老师处,电子版材料递交给相关负责人。
博士生:王加冕老师,邮箱:793012598@qq.com
2017级研究生:赵嘉依,邮箱:365023616@qq.com
六、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学部(学院)评比阶段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部(学院)进行公示。具体事宜由各学部(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自行决定。
2、学校评审阶段
各学部(学院)将各类评审结果报至研究生工作处,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