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面向202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括直博生)开展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总则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分为申请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申请制奖学金)与评审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评审制奖学金)两种。学生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奖学金种类。
二、奖励名额
建筑与艺术学院本年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制名额1人、评审制名额1人。奖金额度为2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2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二)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来自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含)的推免生新生(排名百分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
表1 建筑与艺术学院推免国奖申请制符合资格名单
(三)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或第1名的推免生新生;
2、本科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的推免生新生。
表2 建筑与艺术学院推免国奖评审制符合资格名单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32416086 | 孙雅迪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22416001 | 赵润泽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32416027 | 胡宇强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32416052 | 高子寒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22416039 | 边致玮 |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3: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申报同学须按照国奖填表要求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该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
2.评审制推免生需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荣誉证书、论文发表复印件等),申请制推免生不需要准备。
说明:评审制推免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须真实有效,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
3.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国奖申请审批表、佐证材料)的压缩文件,注明:推免生国奖-专业-学号-姓名。
请申报同学准备好相关电子版材料递交给相关负责人,纸质版材料报送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201-1孙誉老师处。
2024级研究生:孙川淇,邮箱:347364417@qq.com
五、公开评审
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对评审制的同学统一组织公开打擂评审工作,参与公开评审打擂的同学需每人准备PPT,打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同学们随时关注通知。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