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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与艺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5-09-16  点击:[]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及以后入学)》及《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以前入学)》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部分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

2.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和卓越奖学金

3.优秀研究生标兵;

4.研究生单项奖;

5.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6.专项奖学金;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

1.优秀研究生、先进班集体面向2023、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含2025级硕博连读博士生(按原硕士年级参评))和2022、2023、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生;

2.研究生单项奖(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面向2022、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和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含2025级硕博连读博士生中2023级硕士);

3.专项奖学金面向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和2023、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2025级硕博连读博士生);

4.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卓越奖学金面向2022、2023、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生;

5.优秀研究生标兵面向2022、2023、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生和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含2025级硕博连读博士生)。

三、参评条件强调说明

1.优秀研究生

硕士优秀研究生采用量化计算方式评审,不组织答辩。具体要求2023级及之前入学研究生参照《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以前入学)》、2024级研究生参照《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相关内容。

2.博士国家奖学金和博士卓越奖学金

1)具体要求2023级及之前入学研究生参照《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以前入学)》、2024级研究生参照《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相关内容。

2)本次申报博士国家奖学金和博士卓越奖学金的学生,必须获得过一次优秀研究生称号或者同时申报且最终获得2025年优秀研究生称号(博士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随硕士国奖获得者名单一同公示)。

3)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和卓越奖学金的同学,获评时使用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无参评国奖和博士卓越奖学金资格。

(5)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排名依次进行选择。

(6)参评人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2024级研究生需满足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3.优秀研究生标兵

在建筑与艺术学院已评出的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中择优推荐,由学校评审委员会现场答辩投票结合网上投票评出。

4.研究生单项奖

设德、智、体、美、劳五类单项奖励,每个单项不设限额。具体要求参照《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2024年以前入学)》的相关内容。

5.优秀班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积极参加校、院研究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科研成果显著。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有获奖或论文;

4)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无2次检查评分8分以下寝室。

6.专项奖学金

1)专项奖学金将根据企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专项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奖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院系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进行。

(3)本次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获得过一次优秀研究生称号或者同时申报且最终获得2025年优秀研究生称号。

(4)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获评时使用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5)参评人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2024级研究生需满足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6)学院设置硕士生科研成果突出申报通道(不超过2人),有公开发表的TOP级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学院竞赛名录里A类学科竞赛的研究生且在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其中,参评论文成果署名要求为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学科竞赛成果要求研究生为竞赛负责人,同时应为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习期间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



四、名额分配

奖项

年级

合计

优秀研究生

博士2022级

1

博士2023级

1

博士2024级

1

硕士2023级

15

硕士2024级

14

单项奖

博士2022级、2023级

1

硕士2023级

2

硕士国家奖学金

8

博士国家奖学金

1

博士卓越奖学金

1

先进班集体

1

专项奖学金

排序

五、评审流程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将分为初评和复评两部分。具体评奖流程如下表所示:

时间

工作

备注

9.16

发布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定通知

学院网站发布

9.16-9.18

个人准备评奖材料
1、纸质材料2份(详见材料申报要求)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ianyipingjiang@163.com,邮件及材料名称以奖励名称(优研/**单项/博士国奖/博士卓越…)-学号-姓名”命名

将评奖材料纸质版交至建馆201门外桌子上

上交材料截止时间:9月18日14:00

过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9.18-9.20

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排序

公布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待定

国奖复评现场答辩

时间和地点随复试名单公布

待定

各类奖项的获奖名单公示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评奖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的所有奖励和奖学金的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814:00,过期申报或不申报视作放弃参评资格。

2、各科成绩按照成绩单和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和大类基础课的分数计算。

3、“个人综合表现”中“文体竞赛获奖”积分需提交证明材料,且与参加活动不可重复计算;“参加各级活动”积分无需个人提供,由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2024-2025学年学生活动各类公示分数计入分值。除学院公示加分的活动,比如献血等,需提供证明材料及证明人签字,经审核通过后给予加分(相关材料随评奖材料投递)。

4.之前申报获奖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和下一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六、材料申报要求

(一)2025年优秀研究生、博士国奖、博士卓越以及专项奖学金申请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个人申请表(2份,按要求打印(附表双面打印,其他页面单面打印));

2.附件1:个人信息汇总表(务必标注出已录用或已发表SCI期刊中科院分区,国内期刊类别、会议论文类型以及排名和发表论文的作者顺序);

3.个人成绩单(直接登录系统打印,不可更改);

4.校团委公众号志愿服务时长截图;

5.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团支部突出贡献加分,未提供者不加分);

6.个人录用论文录用通知(导师签字原件)及论文首页,需圈出学生作者;若论文为企业项目资助取得成果,需圈出校内作者;

7.其他证明材料(须有证明人签字,参加学生活动除外)。

8.提交证明材料时将不同类别证明材料分好文件夹或整理为pdf,每个人的证明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二)2025年先进班集体申请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2.班级事迹材料。

七、评审工作监督投诉方式

在评审工作期间随时接受相关咨询,对评审过程及结果的异议反映,必须实名制,且有事实依据,匿名申诉将不予回复。

申诉信箱:sunyu6331@dlut.edu.cn。

咨询电话:84706090



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