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申报第一届辽宁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董菁申报辽宁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自即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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